各科室:
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、国家中医药局《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计划(2021-2024)的通知》(国卫医函【2021】169号)和国家卫健委、国家医保局、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(国卫医发【2021】37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成立医疗机构廉洁从业领导小组,具体成员名单如下:
组长:王朝晖
副组长:王晓星
成员:周培林、苏丹、孟祥龙、杜小牛、王卉
芜湖地区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